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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应学会识别“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

2015-03-25    作者:伟雪达医疗纠纷律师
导读:伟雪达医疗纠纷案咨询真实案例:一位中年男性,旅途中晚上住入一家小客店,下半夜发生剧烈胸痛,立即就诊于客店对面的某卫生院,值班医生接待病人后未对患者胸痛的性质进行识别,开了一点无关的药物要求患者口服。半小时后患者因胸...

伟雪达医疗纠纷案咨询真实案例:

一位中年男性,旅途中晚上住入一家小客店,下半夜发生剧烈胸痛,立即就诊于客店对面的某卫生院,值班医生接待病人后未对患者胸痛的性质进行识别,开了一点无关的药物要求患者口服。半小时后患者因胸痛加剧再次求救于该医生,其大声呼救的声音惊动了病房里的其它病人。此时医生给予患者开具住院手续,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的过程中昏倒在地,直至当日早晨上班后才有医务人发现,最终患者死亡。上述过程被该医院的所有监控录像记录下来,曾经被多家媒体报道。目前本案正在诉讼过程中。

案件评析:

本案发生这样的损害后果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当时接诊医生缺乏识别“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的医疗水平。如果当时能及时识别本案患者是一个“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并按照该胸痛的处理原则去处理,则本案患者当时可以避免死亡后果的发生。

那么,什么是“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普通人也可以识别吗,它的处理原则又是什么样的呢,未就医前患方可以进行简单的紧急自救吗?

与“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相关的技术规范:

卫生部、中华医学会相关诊疗技术规范规定,“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具有以下特点:

突然发生的剧烈胸痛,同时合并有以下一项或是几项伴随症状:大汗、恶心、呕吐、脉搏增快或是变慢、血压升或是降低、呼吸困难、神志不清、烦燥不安、恐惧、面色苍白、皮肤湿冷、少尿。

发生“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后,首要的处理原则:卧位、制动、吸氧,立即就医。

学会识别“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

通过对上述医疗知识的学习,大多数人可以对“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作出初步判断,并立即按规定进行卧位、制动、吸氧,立即就医。这个时候的首要处理会让病情不致于短时间内快速加剧,会给下一步医生的治疗创造良好的条件。

本案患方的争议焦点:

本文所举案例中,患方争议的核心焦点之一就是:在患者第一次、第二次就诊时,医方应当对患者立即实施“卧位、制动、吸氧”处理,医方违反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未对患者实施规范的处理,其医疗行为未尽到与“严重威胁生命的胸痛”疾病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个简单的医疗行为未实施到位所引发的损害后果以及随之而来的法律纠纷,足以引起广大医务人员的注意,更足以引起社会民众的注意,医患双方都有必要从本案中吸取相应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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