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口岸频现贸易欺诈事件
宁波口岸是国内进口废物原料数量较多的口岸,但近年来一些海外不法分子装船前对货物偷梁换柱、装箱后破坏箱门偷窃,进口废物原料有着怎样的规定以及如何应对贸易欺诈事件的发生?
上月下旬,宁波市一家外贸企业从波兰进口了一批可回收利用的铜废碎料,当公司人员到码头收货时,却发现实际货物与申报品名不相符合。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查验和取样鉴定发现,集装箱里装的根本不是铜废碎料,而是价值低劣的黄沙。
这批货物23.6吨,每吨2500元,现在却成了一堆黄沙。据介绍,该企业与提供这批铜废碎料的国外贸易商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对发生这样的事感到不可思议,目前只好联系国外发货人进行索赔。
进口废物原料有规定
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合以下环境保护要求:
(一)属于依法成立的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和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加工利用所申请进口固体废物的场地、设施、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
(四)具有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包括建立了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的经营情况记录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相关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依法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等。
要求外国发货人索赔是应当的。对于进口商,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货物是废物原料,那损失可是相当严重的。因此,一旦发现遭受欺诈,一定要向监管部门反映,将风险和损失控制在最低水平。
张晓霖律师办案心得:进出口贸易中海关涉税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不懂海关法律规定及海关办事规程造成的,而非当事人(进出口企业或进出境个人)故意所为。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税;清楚海关规定和办事规程及时处理,把损失最小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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