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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2015-03-25    作者:张敬辉律师
导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和成立之后,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约定合法有效,离婚时按约定处理。在履行该约定时产生的纠...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和成立之后,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只要约定合法有效,离婚时按约定处理。在履行该约定时产生的纠纷,为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夫妻财产约定的主要特征是:(1)夫妻约定财产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2)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只能采用书面形式人妻财产约定不仅涉及夫妻双方的重大财产利益和婚姻家庭生活的物质保障,而且还影响到第三人的财产利益,采用书面形式,可以防止双方事后就约定发生纠纷,也可以有效保护第三人的合法债权。(3)夫妻之间达成的财产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外效力视具体情形而定:第三人事先知道相对人订有夫妻分产约定的,该约定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事先不知道相对人订有夫妻分产约定,而且作为相对人的夫或妻一方不能证明当事人事先知道的,该约定则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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