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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民中青报门口喝药自杀 竟被刑事拘留

2015-03-26    作者:王凤明律师
导读:  刑辩律师王凤明按]犯罪的形式特征是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访民在中青报门口喝农药,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实在看不出具有什么样的社会危害性,实在与“寻衅滋事罪”沾不上边儿。   【学林按语:惊闻,在...

  刑辩律师王凤明按]犯罪的形式特征是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本质特征是社会危害性。访民在中青报门口喝农药,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实在看不出具有什么样的社会危害性,实在与“寻衅滋事罪”沾不上边儿。

   【学林按语:惊闻,在中青报门口喝农药的7名上访人员,竟然被警方刑拘,涉嫌罪名是“寻衅滋事”!惊得我赶紧打开刑法,重温法条以及各色各样的解释。依我看,这7人的喝药行为,无论如何也不符合刑法第293条任何一款规定的“寻衅滋事”犯罪构成。我劝警方赶紧放人,别添乱了。】

    备受关注的“访民报社门口集体喝农药”事件调查结果已经公布,访民反映的江苏省泗洪县有关部门在2013年旧城改造项目中确有违规问题,目前涉事地泗洪县县委书记、泗洪县常务副县长等14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

据悉,喝农药的7名上访人员均来自江苏省泗洪县青阳镇,是泗洪县旗杆庄、大修厂危旧片区改造工程项目拆迁户。因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有异议,他们在2013至2014年间多次向各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

事件发生后,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省长李学勇即刻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并组织开展全省征地拆迁专项治理;国家信访局、住建部等部门也迅速组成中央联合督查组赴涉事地展开调查。

经查,泗洪县有关部门在危旧片区改造项目中确有违规行为。首先,在对项目地块挂牌出让时,违反了“建设用地使用权需‘净地出让’”的有关规定,采取了“毛地挂牌,净地交付”的做法;其次,土地出让后,在未完全公开征收调查结果和书面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情况下就急于拆迁,就此埋下隐患;此外,多名涉事项目拆迁户反映,去年9月在江苏省信访局正常上访时,曾被地方政府截访并限制人身自由,个别人滞留时间超过24小时。

针对上述问题,江苏省委18日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22日下午,江苏省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此事件通报全省,并给予泗洪县委书记徐德党内警告处分;宿迁市纪委决定,给予泗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宜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委常委、青阳镇党委书记石绍斌和原青阳镇党委书记杜威进行诫勉谈话;泗洪县委对青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修武,县住建局副局长杨昊等10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

另据北京警方消息,7名喝农药上访人员身体已无大碍,目前均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关于此事的更多内情,有关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 王凤明律师办案心得:刑事辩护,关乎限制、剥夺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律师并不反对国家依法打击犯罪,但对冤假错案保持零容忍。即便真的打击真的犯罪行为,也须同时注重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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