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如果解除婚约,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那在生活中,若发生婚约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请看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的解读。
婚约纠纷的处理方法是:
(一)婚约的处理原则
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
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
2、婚约没有法律效力。
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3、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法院一般会受理。
法院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二)注意区分婚前给付财产
情侣双方互赠礼物是常见的事。一旦双方分手,赠送的礼物是否归还,首先要准确确定赠与财产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彩礼,是基于风俗习惯定亲所用,则应当予以归还;如果属于价值较大的物品,如房屋、高档耐用品(摄像机,彩电)等,属于与结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则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当返还。
如果财产出现正常的损坏或折旧,一般不考虑支付赔偿。至于情侣之间平时正常外出消费或购买衣物、食品等支出,不宜再处理。因此,区分婚前给付财产的不同情况,引导双方区别对待,就可以有效缩小双方的矛盾和心里差距,逐步达成一个合理的调解方案。
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提醒您:在现如今,订立婚约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因此说,婚约不受法律保护。
张式杰律师办案心得:律师办案如医生行医,疾病发现得越早,越容易治愈,同理,法律事务,律师介入的越早,越容易防范风险。故,法律事务,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工作也好,生活也罢,多一分法律意识,便是多一分守护,多一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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