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易轶律师 > 离婚损害赔偿的取得方式

离婚损害赔偿的取得方式

2015-03-27    作者:易轶律师
导读: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在诉讼中不同意离婚但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方在诉讼中不同意离婚但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无过错方在一审期间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而是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将对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同样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咨询电话:18611219100


  • 易轶律师办案心得:离婚案件逐年增多,而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双方不善于经营婚姻造成的,而非双方有了根本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经营婚姻,改善夫妻双方的感情。

    关注微信“易轶律师”(微信号yiyi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易轶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易轶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3260300480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长期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首届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