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壹基金被指贪污3亿雅安捐款 回应:花钱不求快
继李亚鹏的嫣然基金被质疑侵吞善款后,近日,李连杰的壹基金也受到质疑。4月22日,实名认证为“中国知名的时政思想评论类网站”的四月网发布微博,质疑李连杰贪污雅安地震捐款三个亿。
“四月网”在微博上写道,“我们的捐款去哪了?截止到2014年4月20日8点02分,全国219家基金会参与雅安地震募捐,接收社会捐款16.96亿元,目前已支出款物6.45亿元,占总收入的38%。壹基金一家独大收了近4个亿的捐款,目前拨付4千多万,仅占9%。”并公布了目前各个基金会款物支出情况的数据表。
对于此前,李连杰目前尚未做出回应,但在他4月20日的微博中,曾写道“壹基金一路走来,得到过支持也经历过质疑,但无论如何,我们仍要坚持日行一善,这就是我们梦想。”
基金会怎么管理财产
基金会及其捐赠人、受益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其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其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该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律师,让投资更安全:律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律师却是万万不能的。律师,让投资更安全。惟有高瞻远瞩、未雨绸缪,善用法律智慧,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商业环境中,有效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
关注微信“张本良律师”(微信号zhangbenliang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张本良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专注投资并购二十年,服务中外客户逾千家。短信预约专线:139 1066 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