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误以为公司的设立与公司的成立是一个概念。其实,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如果不能很好地了解二者之间的不同,势必会带来不可避免的麻烦。知名公司法律师张本良提示,事实上,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概念不同。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其次,效力不同。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它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追求的目的和法律后果。
第三,性质不同。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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