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人应当按照《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为了方便广大特许人进行顺利备案,笔者列出我国各级特许经营备案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1、北京商务委,电话:010-87211823,电子邮件:gyz@bjcoc.gov.cn,传真:010-65254773,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横道沟西街2号院6号楼。
2、天津商务委,电话:022-58665830,电子邮件:swwxdltc@126.com,传真:022-58665839,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3、河北商务厅,电话:0311-87909785,电子邮件:chengweisw@126.com,传真:0311-87909190,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334号。
4、山西商务厅,电话:0351-4084262,电子邮件:swggc@163.com,传真:0351-4084262,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号。
5、内蒙古商务厅,电话:0471-6946508,电子邮件:nmzhwork@126.com,传真:0471-6945209,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6、辽宁服务业委,电话:024-86894887-3122,电子邮件:xdltc311@163.com,传真:024-86894887-3122,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7、吉林商务厅,电话:0431-82752969,电子邮件:wzrv@hotmail.com,传真:0431-8275297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8、黑龙江商务厅,电话:045182632508,电子邮件:zszyhstx@163.com,传真:0451-82632508,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73号。
9、上海商务委,电话:021-62717812/23110672,电子邮件:huqingqi@yahoo.com.cn,传真:021-62751572,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1602室。
10、江苏商务厅,电话:025-57710387,电子邮件:weiguangcun@jiangsudoc.gov.cn,传真:025-57710387,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
11、浙江商务厅,电话:057187057587,电子邮件:luolinyong@sina.com,传真:0571-87057587,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
12、安徽商务厅,电话:055163540169,传真:0551-63540050,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89号盛安广场。
13、福建经贸委,电话:0591-87833504,电子邮件:zhuolyun@126.com,传真:0591-87801017,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省政府大院8号楼三层。
14、江西商务厅,电话:0791-86246676,电子邮件:smc993@126.com,传真:0791-86246676,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907室。
15、山东商务厅,电话:053189013810,传真:0351-4084262,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历阳路6号
16、河南商务厅,电话:0371-63576805,电子邮件:li_yunjiang@sina.com,传真:0371-63576805,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5号。
17、湖北商务厅,电话:027-85730226,电子邮件:68690249@qq.com,传真:027-85710937,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江汉北路八号607室。
18、湖南商务厅,电话:073182295832,传真:0731-82287079,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19、广东商务厅,电话:020-38819857,电子邮件:liyongzhou@gdcom.gov.cn,传真:020-38802374,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351号。
20、广西商务厅,电话:0771-2211830,电子邮件:laishoulin@126.com,传真:0771-2211832,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商务厅商贸处。
21、海南商务厅,电话:0898-65203012,电子邮件:lkzhan@126.com,传真:0898-65203011,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省政府办公楼二楼省商务厅。
22、重庆商委,电话:023-63852300,电子邮件:cqswxl@163.com,传真:023-63855570,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2号。
23、四川商务厅,电话:028-83226138,电子邮件:swtsfc@163.com,传真:028-83224675,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街7号。
24、贵州商务厅,电话:0851-6811582,电子邮件:zhangjj110793@163.com,传真:0851-6811793,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世贸广场B区2105号。
25、云南商务厅,电话:08713210113,传真:0871-3148600,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
26、西藏商务厅,电话:0891—6860936,电子邮件:29837448@163.com,传真:0891-6860936,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
27、陕西商务厅,电话:029-87298256,电子邮件:shanggaichu@126.com,传真:029-87292580,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院内陕西省商务厅6楼。
28、甘肃商务厅,电话:0931-8623923,电子邮件:527969371@qq.com,传真:0931-8623923,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西路532号。
29、青海商务厅,电话:09718455473,电子邮件:ltyfzc@126.com,传真:0971-8455473,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2号。
30、宁夏商务厅,电话:0951-5048350,电子邮件:hejw@nxdofcom.gov.cn,传真:0951-5048350,地址: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363号。
31、新疆商务厅,电话:0991-2874471,电子邮件:34748633@qq.com,传真:0991-2874471,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
崔师振律师办案心得:崔师振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投融资和公司股权设计法律专家。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改研讨专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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