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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到死,法治如何改变生活

2015-03-31    作者:邹慧敏律师
导读:  每一个人从生命的孕育开始就已经陷入一张法律的大网之中,诸多法律往往与人的具体年龄节点息息相关,各种年龄分别代表不同的法律意义,它预示着你应该享受权利,也预示着你应该承担义务和责任。生活中,无论你关不关注法律与年...

  每一个人从生命的孕育开始就已经陷入一张法律的大网之中,诸多法律往往与人的具体年龄节点息息相关,各种年龄分别代表不同的法律意义,它预示着你应该享受权利,也预示着你应该承担义务和责任。生活中,无论你关不关注法律与年龄之间的关系,法律总会在身边默默地保护你,或者默默地注视你。

    今年的“12·4”是全国首个宪法日在即,为大家盘点一下与年龄有关的重大法律。比照一下,您现在处在哪个节点,应该注意什么,看看您错过了什么,现在应该怎样去做。

胎儿时期

“负数”年龄

仍然具有法律意义

正如数学上有正数负数之分一样,人的岁数也有类似现象。如果把人的岁数最小称为0岁,则一个人的岁数在出生之前,就大致相当于“负数”。我国法律对人的概念采取“独立呼吸说”,认为从母体娩出,独立呼吸才能算是出生,才能算是“人”,因此在法律上,处于这样“负数年龄”的人,不能称作为“人”,法律只认可其为“胎儿”。

尽管为负数,仍然具有法律意义。《继承法》第28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胎儿显然还不属于民法上的“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更不能承担民事义务。不过,虽然他(她)还没有出生,但已经在享受保留的权利了。

根据《刑法》第49条规定,胎儿的母亲如果犯罪,在审判时属于怀孕的妇女,不判处死刑。别看胎儿还没有出生,他(她)已经在保护母亲了。

婴儿时期

从“0”岁到“1”岁

父亲不能随便“分手”

法律上,年龄的起算是从出生时开始的,出生以前是不具有独立人格的胎儿,出生以后就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具有独立人格权的“人”。

《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零岁数的概念在法律上也是具有意义的。正如前述遗产分割时为胎儿保留份额,该份额今后的去向,正是取决于零岁数时的情况,即出生前后之间的那个临界状态下的情况。

专家提醒:所谓出生,有两个标准:一为出(娩出母体),二为生(娩出母体时有生命)。一个活胎,在分娩过程中,在尚未脱离母体时就因难产而死亡,则其停留在这个临界状态。此时,既非胎儿,亦非“人”。因此,处于零岁数状态时,民事权利不会发生,而胎儿在继承法上保留的份额即告终止,财产的继承同胎儿不存在的情况下正常进行。按照出生标准,无论早产还是足月产,一旦胎儿娩出母体并具有生命,此时,就有一个被叫作婴儿的“人”诞生了。既然已经获得“人”这一尊严的称号,则任何无视其人格权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他(她)将获得该份遗产。

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看来,孩子虽小,也是父母不能分开的理由啊!

根据《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母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1周岁以内,其哺乳的母亲不接受治安行政拘留。

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依照关于绑架罪的规定处罚,最高处死刑。按照法律规定,婴儿是指未满1周岁的人。

儿童时期

教育的开始 12岁能骑车上路啦

按照民间有的计算方法,出生一天就算一岁;而在法律上,1岁则指的是1周岁,从生日过后的次日起算,满周岁。从此开始,每一个年龄段,不仅对当事人自己而且对其他利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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