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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心头肉难割舍 抚养权归属有法依

2015-04-13    作者:王国军律师
导读:不少市民在微信、微博内转载一条“人贩在咸阳世纪大道抢走一小孩”的信息。后秦都警方称,经调查,所述一幕,实为离异夫妇争子。律师点评可怜天下父母心,谁让你的宝贝是如此的可爱,而谁又让你与另一方水火不能相溶呢!请你耐心阅...

不少市民在微信、微博内转载一条“人贩在咸阳世纪大道抢走一小孩”的信息。后秦都警方称,经调查,所述一幕,实为离异夫妇争子。律师点评可怜天下父母心,谁让你的宝贝是如此的可爱,而谁又让你与另一方水火不能相溶呢!请你耐心阅读以下内容,也许律师能给你纷乱不止的心情带来一丝的安慰,也许能为你争取宝宝的抚养权带来些许帮助,为您细说关于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两周岁以内子女一般跟母亲一起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只是一般处理的原则,从为子女方的利益出发,若作为父亲一方,可以举证证明或经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则应由父亲直接抚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虽属于违法行为,但如强迫其直接抚养,将对子女不利。如果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可以允许。

(3)在现实生活中,母亲可能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赌博、卖淫等恶习,或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无法或者难以妥善照顾小孩,致使子女无法随其共同生活,应当由父亲直接抚养。

二、孩子已经两周岁以上但不到十周岁,一般由双方协议决定

1、夫妻离婚时,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由双方协议决定。

2、如果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一般会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孩子若超过十周岁,应需优先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1、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已具备一定识别能力,对由谁直接抚养自己更为有利,已能做出一定判断。一般情形下,对于已经超过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法官一般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2、考虑未成年子女意见,但并非一定接受其意见。因为,未成年子女毕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认识判断能力有限,通常只能看到事情的表面,无法透彻事情的本质,如果根据父方或母方的直接抚养条件,孩子的选择明显对其健康成长不利时,人民法院可能不会一味地遵从未成年子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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