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唐菊雄律师 >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

2015-04-15    作者:唐菊雄律师
导读:在发生生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后,最重要的莫过于报警和急救,然而在伤情稳定后,关键的问题莫过于损害的赔偿。对损伤严重的,则要考虑伤残等级的鉴定。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

在发生生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后,最重要的莫过于报警和急救,然而在伤情稳定后,关键的问题莫过于损害的赔偿。对损伤严重的,则要考虑伤残等级的鉴定。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依据的是《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这个标准,它把伤残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伤残,一级(赔偿指数100%)最严重,十级(赔偿指数10%)最轻。而且伤残等级的确定对精神损害赔偿也有一定的影响。然而如何能根据损伤情况确定是否能构成伤残,现简单介绍如下:

在所有损伤当中,四肢的损伤占的比例高达50%以上,一般构成伤残要求四肢长骨内固定手术。保守治疗的,要求骨折影响关节面,且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其次是脊柱和肋骨的损伤,脊柱构成伤残要求椎体压缩1\3,或者椎体畸形愈合,关节活动度丧失10%以上;肋骨则要求骨折4根。最后就是颅脑损伤,构成伤残要求开颅手术,或颅骨骨折、脑挫裂伤等造成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严重的话则需要进行智能测评确定是否有智力受损或精神障碍。

对于评残的时机,标准规定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涉及颅脑及神经系统损伤所致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需要自事故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以评残,涉及耳、眼损伤致听觉或视觉功能障碍,需要自事故之日起3-6个月后评残,涉及骨关节损伤,则需要自事故之日起3月后评残,骨折严重或愈合情况不好的则需要自事故之日起6个月后评残。

在一定的时候当事人一般要求配合律师,提交相应的材料有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的身份证、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的复印件等材料,必要时协助律师办理相应的手续。

通过此文,希望能让大家对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有一定的了解,希望当事人要及时联系京师律师朋友寻求帮助。

  • 唐菊雄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关注微信“唐菊雄律师”(微信号01057177351),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唐菊雄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唐菊雄律师网”)

执业律所:唐菊雄

咨询电话: 15801378352

关注唐菊雄律师,即时了解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