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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在有生之年写个安庆市分管市长的血泪信,感人肺腑

2015-04-15    作者:程玉伟律师
导读:尊敬的范市长:我叫丁章清,是一个年逾古稀、风烛残年的老人,1944年10月27日出生,身份号码:342829194410274819,家住安徽省东至县大渡口镇大桥村光辉一组9号,在有生之年,有一件事,整整折磨了我1...

尊敬的范市长:

我叫丁章清,是一个年逾古稀、风烛残年的老人,1944年10月27日出生,身份号码:342829194410274819,家住安徽省东至县大渡口镇大桥村光辉一组9号,在有生之年,有一件事,整整折磨了我16年,在万般无奈之下,向您反映,恳请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

1999年,安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设菱北西路的通告》(宜政秘【1999】116号),对菱北西路进行建设,该工程属于市政府重点工程,由市政府委托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安庆市地产服务中心具体承办拆迁安置工作,本人一家老小,顾全大局,于2000年9月20日与安庆市地产服务中心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约定18个月进行安置,但因项目进展缓慢,直至2003年才进行房屋安置。在建设过程中,小区停车库初始规划在5号楼底层,停车库容积仅320平方米,显得狭小拥挤,鉴于此,安庆市地产服务中心向安庆市规划局呈送了《关于申请新建菱北西路1—5号楼底层停车库的报告》,经规划局领导的许可,将5号楼底层停车库调整到2号楼和4号楼之间,新建了600平方米停车库。由于安置房源紧张,政府无力以普通住宅房进行安置,便将5号楼底层原规划为停车库的负一层作为安置房安置给我,我仍然顾全大局,毫无怨言地配合政府的工作,接受了该安置方案,但要求政府必须要确保办到产权证。当时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明确告诉我,该房屋已经经过规划局验收并且颁发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并且也正式行文到安庆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安庆市房地产管理局也为5号楼整栋房屋(含底层住宅)以建房单位“安庆市惜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办理了《房地产权证》(房地权宜房字第3011280号)大证,并签发了住宅房办证销号表,保证安置给我的5号楼底层住宅(原停车库)能够顺利办理房产证。

然而,2011年7月21日,当我向安庆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申请办理安庆市菱北西路1—5#地块5#楼底层住宅房产证时,该处虽然出具了《房地产权属登记受理通知书》(受理编号:305714),但至今未予发证。

无奈,我向原房屋拆迁安置单位安庆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多次反映,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向安庆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呈送《关于菱北西路拆迁安置户办理产权证书的报告》,2012年4月10日,安庆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向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复函(房监函【2012】2号),内容为:“经查档,菱北西路1—5#地块5#楼负一层规划用途为自行车库。根据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开发商若将该房按住宅安置给拆迁户,须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更用途”。安庆市国土资源局于是又向安庆市规划局呈送《关于菱北西路朝阳苑小区停车库位置调整确认的报告》,请求安庆市规划局对于5号楼底层停车库调整到2号楼和4号楼之间、新建立600平方米停车库的规划变更进行确认,但安庆市规划局在收函后却置之不理!

2014年11月25日,万念俱灰的我向1584热线进行投诉反映,期待能得到妥善解决,然而,仍然石沉大海,至今没有结果!

尊敬的范市长,《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然而,我一介平民,为了自己的几间拆迁还房办证事宜,却整整奔波了十余年,却像皮球一下,在国土资源局、房产局、规划局之间踢来踢去,至今无果!

根据2015年3月12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您分管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恳请您在百忙之中,协调国土资源局、房产局、规划局,敦促相关部门立即办理安庆市菱北西路1—5#地块5#楼底层住宅房产证,本人将不尽感激!

特此报告

请求人:丁章清

手机:15605660155

2015年4月6日

安徽省安庆市副市长范先汉简介

工作履历:

历任共青团安徽省委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安徽省青年政治学校(安徽省团校)校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枞阳县委副书记(正县级),怀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兼任怀宁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怀宁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12年9月任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怀宁县委书记。

2012年8月,拟提名为安庆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2年9月,任安庆市副市长兼任安庆市公安局局长。

2011年6月13日,在中共怀宁县委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上,范先汉当选为中共怀宁县委书记。

2012年9月21日下午,安徽省安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范先汉为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年12月17日,免去范先汉同志中共怀宁县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分管: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人防、地震、信访、保密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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