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张灿辉律师 > 离婚又复婚,房产该归谁?

离婚又复婚,房产该归谁?

2015-04-15    作者:张灿辉律师
导读:孔先生与孙女士婚后购买房屋一套。由于各种原因,双方感情破裂,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孔先生所有,孔先生补偿孙女士120万元。离婚后不久,判决书尚未履行,双方复婚。复婚后,孔先生与孙女士签订协议书,约定房屋一...

孔先生与孙女士婚后购买房屋一套。由于各种原因,双方感情破裂,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孔先生所有,孔先生补偿孙女士120万元。离婚后不久,判决书尚未履行,双方复婚。复婚后,孔先生与孙女士签订协议书,约定房屋一套仍然归孔先生和孙女士共同所有。两年后,孔先生与孙女士协议离婚,未涉及财产。

请问,这仅仅一套房产产权如何认定?

律师分析:

房产在离婚判决后,当属孔先生单独所有,属于个人财产。孔先生与孙女士复婚时的约定属于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房产归共同所有。

虽然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在孔先生和孙女士再次离婚时,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 张灿辉律师十多年的办案心得: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不是每个人都已经组建家庭,但是,每个人都来自家庭。 一个人最终都要回归家庭。 修身、齐家是每个人的必修课。 祝您身心和谐、家庭美满!

    关注微信“张灿辉律师”(微信号zhangcanhui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张灿辉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张灿辉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市君益诚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张灿辉律师,及时了解婚姻家庭法律资讯、典型家事案例、名人婚姻家庭故事、北京地区各法院信息 等,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