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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让股易世达换新主 股东有何权利

2015-04-15    作者:王晓营律师
导读:大股东让股光恒昱大股东让股,神秘私募入主易世达,股东是否有权转让所持股份,到底股东有何权利呢?易世达今日公告,接控股股东新余新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通知,其拟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21.88%股权,受让方为杭州光恒昱股...

大股东让股光恒昱

大股东让股,神秘私募入主易世达,股东是否有权转让所持股份,到底股东有何权利呢?

易世达今日公告,接控股股东新余新力科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通知,其拟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21.88%股权,受让方为杭州光恒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据公告,易世达控股股东新余新力科拟将持有的2582万股上市公司股份以每股20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杭州光恒昱,据此估算转让价格为5.164亿元。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光恒昱将持有易世达21.88%的股权,成为公司新任控股股东,而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将由阎克伟变更为刘振东。

杭州光恒昱为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今年1月23日,由厦门追日、厦门熙旺以及杭州汽轮集团等八名合伙人共同出资6.6亿元设立。刘振东为厦门追日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厦门追日的日常经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为厦门追日之实际控制人,亦为杭州光恒昱之实际控制人。

股东有哪些权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公司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剩余资产分配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易世达换新主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州光恒昱将成为易世达第一大股东,未来表示仍将延续易世达原有战略,发展光伏产业。

  • 王晓营律师办案心得:公司“老板们”发达的经济头脑往往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相称,这将导致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反目、内战不断。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企业规范公司设置,建立法律防火墙,事先防范法律风险,帮助企业合法解决纠纷,以求损失最低化,收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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