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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区分?

2015-04-16    作者:张晓霖律师
导读:我国婚姻法对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做了明确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

我国婚姻法对婚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做了明确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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