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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

2015-06-02    作者:周鸿律师
导读: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相同点首先,两者都属于未婚同居的情形之一。这里所说的“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缺乏必要的形式要件加以确认,从而没有得到国家法律上的认可的一种两性同居状态。其次,主...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相同点

首先,两者都属于未婚同居的情形之一。这里所说的“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缺乏必要的形式要件加以确认,从而没有得到国家法律上的认可的一种两性同居状态。其次,主体双方都有共同居住的合意以及行为。再次,要指出的是,在孩子的权利和抚养问题上,两者是没什么区别的,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男女双方关系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不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子女成年后,则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一)构成要件不同

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符合结婚登记的事实要件,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并不都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也有可能没有具备结婚登记的要件。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很多时候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第四,事实婚姻必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管理登记条例实行前,而非法同居并无此要求。

(二)法律后果不同

第一,适用的程序及相关的规定不同。对属于事实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要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撤诉的,确认该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根据各案情况的不同,即可以调解离婚或者判决准予离婚。而同居关系则不同,法院只受理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且受理此类纠纷后,不能进行调解,一律予以解除。对于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之间形成的同居关系,一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或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时,法院则不予受理。此外,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属于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即使不去补办结婚登记,人民法院对其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也必须予以认可,依然按照合法、有效的婚姻案件来审理。而如果属于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要想使自己的生活状态受到法律保护,则必须补办结婚登记。

第二,子女、财产的分割不同。在财产关系方面,法律仅规定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处理。但该规定仅是对事实婚姻的同居者财产关系的处理,未涉及事实婚姻以外的非法同居者的财产关系。按照一般的司法实践,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有同居前约定协议的按照合法的约定条件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包括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在子女身份方面,事实婚姻中的双方子女以婚生子女看待,而非法同居中双方的子女却是非婚生子女。

  • 周鸿律师办案心得:在办案过程中要明确当事人的诉求,并搜集与诉求相关的证据,减少诉讼风险,同时要学会对立的看待问题,找出存在的瑕疵;同时,应着重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收集相关的案例,开拓自己的思路,尽可能最大范围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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