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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将法院传票电话当诈骗 缺席官司直接败诉

2015-03-18    作者:马伟律师
导读:“你好,我是某某法院,你有一张传票……”不久前,朱某夫妇三番五次接到法院让去拿传票的电话。夫妻二人来宁从事理发生意已经十几年了,自认为一直遵纪守法,也没跟别人有什么过节,所以对这样的电话显得不以为意。再联想到当下经...

“你好,我是某某法院,你有一张传票……”不久前,朱某夫妇三番五次接到法院让去拿传票的电话。夫妻二人来宁从事理发生意已经十几年了,自认为一直遵纪守法,也没跟别人有什么过节,所以对这样的电话显得不以为意。再联想到当下经常被披露的一些骗局,他们“自信”地认为这肯定是骗子的诈骗电话。

没过几天,法院的传票直接通过邮局寄了过来。不过,夫妻二人依旧不以为然,坚信这还是骗子的诡计。两人完全没有细看传票,就直接给扔了。

直到法院的判决书寄到家里时,夫妻二人直接傻了眼,原来这一切并非骗局,自己确实有桩官司。但因为自己没有到庭,法院直接判决败诉,并需支付对方近万元赔偿。

接到法院判决结果的夫妻二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一年前进行的一次房屋交易引发了纠纷,导致了这场官司。去年,他们曾委托某房产中介进行过卖房和买房交易,在结算费用时,向中介方提出卖与买都是一个单位,要求给予优惠,最后双方协商同意,中介方让中介费4000元。

后来在进行卖房交易时,买房人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交付购房款,实际交房结算时依照合同约定收取了对方违约金5000元。但由于是请房屋中介当时代写的收条,自己未加审核就签了字,而中介方代写收条的人错把违约金写成了房屋尾款,以至于后来房屋中介和买房人出尔反尔,分别又以欠费和多收购房款为由,将他们告上了法庭。在没有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判原告胜诉,他们夫妇需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所欠的中介费和返还多收买房人的房款,合计近万元。

律师观点:在接到法院电话或者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后,首先应当及时与法官沟通,问清楚事情原委,不要着急挂电话。其次,如果仍存有疑问,上网查证法官所在法院的电话,辨别真伪,以防上当受骗。最后,如果确认法院电话为真,不要着急、惊慌,冷静面对,咨询身边知晓法律的人事,寻找专业律师搜集维护自己权益的证据,积极应对诉讼,切勿逃避问题,以免酿成无法挽回的错误。

  • 马伟律师办案心得:办理刑事案件要尊重事实,不能对案件结果有承诺,对案件的走向要有清晰的认识,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所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亲属的谅解很重要,另外,刑事案件中要注意当事人的刑事年龄、是否有自首(或可以视同自首的几种情况)以及立功,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注意表达方式和适用的场合),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危害性、再犯的可能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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