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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毒明星的软肋

2015-03-17    作者:马伟律师
导读:北京警方12日晚证实,8月4日晚抓获包括演员高虎在内的4名吸毒人员。这已是第9位“明星”今年在京涉毒被抓。2003年,高虎因出演《天龙八部》中虚竹一角而受到关注。今年初以来,已经陆续有李代沫、张耀扬、张元、宁财神、...

北京警方12日晚证实,8月4日晚抓获包括演员高虎在内的4名吸毒人员。这已是第9位“明星”今年在京涉毒被抓。2003年,高虎因出演《天龙八部》中虚竹一角而受到关注。

今年初以来,已经陆续有李代沫、张耀扬、张元、宁财神、张默、何盛东、高虎等多名演艺界人员因吸毒被抓。接连不断的曝光,可见,明星吸毒,逐渐成为娱乐圈最不可逃避的话题。

何谓吸毒?吸毒指凡采取各种方式,反复大量地使用一些具有依赖性潜力的物质,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其结果是滥用者对该物质产生依赖状态,迫使他们无止境地追求使用,由此造成健康损害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甚至政治问题。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吸毒都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即使是仅仅持有少量毒品也将被处于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持有毒品较多的,还将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从法律角度看,有些吸毒明星被拘留,或被判刑入狱,处罚不可谓不重,但在当前的社会大环境,尤其是娱乐圈大环境之下,等他们释放后,照样可以当明星赚大钱。甚至因为吸毒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媒体的密集报道,客观上帮助他们获得了更大的知名度,结果戏比以前接得还多,片酬比以前还高。在央视最近一期节目中,就有专家表示,有些明星可能确实把吸毒当成了炒作自己的手段。

而如果让涉毒艺人可以获得和守法艺人同样的演艺机会,这对守法者也并不公平。但法律并不能强行要求所有演艺公司对涉毒艺人都一律说不。好在法律并不是唯一的社会规则,法律所难以调整的行为还可以通过行业准则、职业道德等其他社会规则进行约束。8月13日下午,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与北京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净化演艺界队伍,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这正是在引领良性行业准则,营造娱乐圈遵纪守法的职业氛围,值得称道。

此次签订承诺书的举动,也算是打中了蛇的七寸,戳中了涉毒明显的软肋。当涉毒明星没有了赚大钱的机会,他们才有望真心改过。

  • 马伟律师办案心得:办理刑事案件要尊重事实,不能对案件结果有承诺,对案件的走向要有清晰的认识,做好出庭前准备工作,所有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亲属的谅解很重要,另外,刑事案件中要注意当事人的刑事年龄、是否有自首(或可以视同自首的几种情况)以及立功,被害人是否有过错(注意表达方式和适用的场合),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社危害性、再犯的可能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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