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逼下跪
近年来,随着媒体对于未成年人的关注,学校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频繁的出现了在人们的眼前。如何去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已经不单单是一个教育问题,而且还是法律需要重点关注的社会问题。
9月23日,有网友爆料称"8岁男孩因犯错被逼向全班下跪",并贴出男孩面朝同学跪在讲台旁的照片。24日,有网友经过“人肉”搜索,爆出下跪男孩为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两板桥九义校三年级学生。
9月25日晚间,有媒体致电安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小彬,他证实"确有老师逼学生下跪"一事,并表示县纪委已经介入此事,涉事教师正在接受调查,但仍在校教课,下跪的学生也在正常上课。刘小彬说,通报处理结果会尽快公布。
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
体罚是指通过对少年儿童或成人的身体进行的惩罚而企图达到教育训练目的的手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体罚必须造成身体或心理的痛苦,不造这两种痛苦的惩罚,不是体罚,如语言羞辱、罚款、私下罚站等。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如此体罚学生不仅伤害了孩子幼小的心灵,而且更是侵害了未成年的合法权益。老师是孩子的启蒙者,教育不一定非要用暴力的方式,希望老师们能多一点爱心多一点耐心,给孩子一份充满阳光的成长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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