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消息
原标题:中国修改刑事诉讼法拟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兰旻):25日,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例会审议。为了完善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加强境外追逃力度,立法者拟在此次修正中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新增刑事缺席审判制度、速裁程序等。
制定于1979年的刑诉法,曾先后在1996年、2012年作过两次较大修改。而此次修改的背景则与日益深化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以及不断加大力度的反腐败缉逃追赃密切相关。3月闭幕的人代会上,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不少业界人士即指出,为落实宪法有关规定,做好与监察法的衔接,刑诉法势必要进行修改补充。
25日提请审议的修正草案显示,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等案件行使侦查权的规定被删除。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经许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规定中,删去了有关贪污贿赂犯罪的内容。
草案拟在现行法律特别程序部分增设缺席审判程序专章。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介绍了具体程序:“一是,明确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必要时仍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指定管辖);二是,规定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协助方式或者受送达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三是,规定被告人未按要求归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对于缺席审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草案也给予了保障。沈春耀表示:“一是对委托辩护和提供法律援助作出规定。二是赋予被告人的近亲属上诉权。三是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罪犯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这样规定,不违反刑事诉讼的公正审判和程序参与原则,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司法准则的要求。”
此外,根据司法实践情况和需求,草案还增加了对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中止审理和被告人死亡案件可以缺席审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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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洛阳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 |洛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 洛阳师范学院法与社会学院法学讲师|洛阳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 | 2017年度洛阳优秀律师|2017年度洛阳市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2018年度洛阳优秀律师|只做刑事案件的河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