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关扣押山寨货
海关查获进出口的假冒商品与日俱增,在日本甚至查获的主要来源就是中国,我国作为文化大国,为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就这么不足呢?
据日本《每日新闻》3月4日报道,财务省3月4日发布消息称,2014年海关共扣押3.2万批次山寨品牌货、人气动漫主人公的仿制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口物品,首次超过3万批次,创出历史新高,其中92%来自中国。2014年山寨品的特征是,造假范围逐渐从名牌商品扩大至日常用品。
报道说,随着日本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购买廉价货,以及电商普及给售假提供渠道,国内山寨日用品逐渐泛滥。财务省说,2014年扣押的进口假货总价值相当于约180亿日元。有专家表示,“查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假货市场规模达5000亿日元以上”。日本政府正在对外推销日本动漫、游戏、音乐等文化商品的“酷日本战略”,有经济产业省官员表示:“如果外国认为日本到处是假货,将严重损害日本品牌的信誉。”日本政府正在加强整治假货措施。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知识产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供担保的,海关不得扣留货物。
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货物未侵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的,应当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并附送相关证据。
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认为其进出口货物未侵犯专利权的,可以在向海关提供货物等值的担保金后,请求海关放行其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海关应当退还担保金。
日本政府加强整治假货,对于我国来讲,不仅是整治,更多的是提醒我国法律的执行力以及人们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应该有所提高。
张晓霖律师办案心得:进出口贸易中海关涉税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不懂海关法律规定及海关办事规程造成的,而非当事人(进出口企业或进出境个人)故意所为。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税;清楚海关规定和办事规程及时处理,把损失最小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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