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被查拿胞弟驾照顶替
一男子酒后驾车被巡查交警逮住了,面不改色交出了胞弟的驾照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可精明的交警在仔细比对照片和本人后发现了细微的差别。经过仔细盘查之后,该名男子低头承认,拿出的正是亲弟弟的驾照。
日前,王某和好友在禄口街道一家饭店内吃饭喝酒,自己喝了二两白酒外加一瓶啤酒但仍感觉十分清醒,饭后王某驾车沿宁溧路由北向南行驶准备回禄口,刚开五分钟便遇上了在路口执勤的交警。交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当交警要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王某支支吾吾,先称自己没随身携带驾驶证,后又慌慌张张地从包里掏出了驾驶证,细心的交警发现其提供的驾驶证照片和本人虽然很像,但还是有细微的出入。当交警准备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查询核实时,王某道出了真相:他提供的驾驶证不是自己的,而是其弟弟的,因为自己跑运输养家糊口,万一驾照被扣了就无法开车了,而其弟弟在工厂上班平时也不开车子。
交警对王某用他人驾照处理酒驾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依法对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元的处罚。
酒后驾车罚款少不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本案中,王某饮酒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应该对其进行相应的罚款以示警告;另外,王某未携带自身驾驶证也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对其按照20元以上200元以下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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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春律师,湖南永州人,法学学士,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深圳律师协会会员,广电集团深圳都市频道《法观天下》节目嘉宾律师,深圳律协勤学上进青年律师,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获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办案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