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都会将资金管理的特别严格,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是单位某些职位的工作人员还是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这种行为无疑违反了公司的管理制度,严重情况下可能涉罪,刑法上称之为挪用资金罪,那么怎么认定挪用资金罪?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
认定挪用资金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实施以下行为:
(1)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而不需要同时具备,上述挪用资金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具有管理、经营或者经手财物职责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购销人员等,利用其具有的管理、调配、使用、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将资金挪作他用。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提醒您:触犯挪用资金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警醒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法律规定,不要以身试法,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否则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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