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堪家暴
结婚时一辈子的大事,婚后有甜蜜也会有争吵,但是经常家暴论谁也忍受不了,更何况是怀孕的妇女呢?
已孕女子发现丈夫外遇便遭丈夫家暴,他还搬起大石头,连续狂砸她的宝马车。事后,民警赶到现场时,宝马车的玻璃碎了一地。晓可浑身多处瘀青血肿,还有玻璃碴划的伤口。经医生诊断,她胸部和手脚多处受伤。这是结婚后的第一次家暴,双方最终“握手言和”。丈夫还写下了“道歉协议书”,承认自己动手打人砸车,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使用暴力。没过多久,丈夫就又给她买了第二辆车,是一辆比宝马车更昂贵的保时捷凯门跑车。
可是没过多久丈夫又开始了第二次的家暴,不但打她的头和脸,还把她拖在地上踢。女子难以忍受家暴的痛苦,却又舍不得丈夫带给她的豪宅豪车,还有富裕的生活。直到丈夫丈夫痛下狠手,再次将她打伤。左侧鼓膜穿孔出血,而且头部面部多处受伤。
她再也不愿意继续这样下去了,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请求判决离婚。“无论是我怀孕,还是产后,他动不动就大打出手,丝毫不顾及我和胎儿的安危!”女子认为,丈夫已经丧失了做丈夫和父亲的资格,还让她终日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非离婚无以解脱”。
离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女子不舍富裕的生活,但是更不能忍受丈夫的残忍,经常对其家暴,在丈夫边送豪车边家暴的痛苦中纠结后,决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张式杰律师办案心得:律师办案如医生行医,疾病发现得越早,越容易治愈,同理,法律事务,律师介入的越早,越容易防范风险。故,法律事务,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工作也好,生活也罢,多一分法律意识,便是多一分守护,多一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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