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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私自终止妊娠 丈夫愤怒诉至法院

2015-03-17    作者: 邱丽梅律师
导读:妻子私自终止妊娠大龄剩男剩女相亲结婚,似乎已然成为了一种趋势。为结婚而结婚,这样真的好吗?近日,一对夫妻刚结婚才几个月,便又气急败坏地吵着要离婚,理由竟是妻子私自终止妊娠。原告潘某与被告黄某于2014年1月23日经...

妻子私自终止妊娠

大龄剩男剩女相亲结婚,似乎已然成为了一种趋势。为结婚而结婚,这样真的好吗?近日,一对夫妻刚结婚才几个月,便又气急败坏地吵着要离婚,理由竟是妻子私自终止妊娠。

原告潘某与被告黄某于2014年1月23日经人介绍认识,同年2月16日便按当地习俗办酒举行结婚仪式,并于同年3月20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2014年3月8日,原告知悉被告已怀孕。由于双方从相识到结婚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致使双方的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因性格各异、生活习惯不同,双方逐渐产生感情隔阂。2014年5月5日,被告离家出走。随后,在未告知原告的前提下,被告私自终止妊娠。

原告潘某认为,被告擅自终止妊娠,侵害了原告作为准父亲的权利,给其精神上造成了极大伤害,被告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黄某离婚,并请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及返还结婚礼金20000元。

法院认为,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后不足一个月即按当地习俗办酒举行结婚仪式,双方缺乏深入了解,婚前基础不牢固。婚后双方因性格各异、生活习惯不同,也没有很好地培养夫妻感情。现被告离家出走至今,并擅自终止妊娠,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且被告亦表示同意离婚。因此,对于原告诉请的离婚诉求,法院予以准许。其他请求法院则不予支持。

结婚、离婚岂是儿戏

本案中原被告之间矛盾的产生显而易见,皆因缺乏深入了解,婚前基础不牢固导致。两人是典型的为结婚而结婚,凑合过日子型。认识不足一个月便草率结婚,最终导致离婚,双方都存在责任。如此任性妄为,终究是要为自己的行为吞下苦果。

黄某作为妻子,在未与潘某商议的情况下独自终止妊娠,实属不对,不该剥夺一个丈夫当父亲的权利。黄某离家出走、终止妊娠的行为更是说明双方并无和好的可能。因此,法院准许两人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这个快速消费的时代,唯独感情是经不起快消的,也只有感情是分量最重的。千万不要因为结婚而结婚,而要因为爱而结婚,如此才能经营一份长久的婚姻。

  • 邱丽梅律师办案心得:对于代理建筑工程、房产类案件时应准确归结案件争议焦点并找到解决焦点问题的突破口,办案思路清晰,运用诉讼技巧,方能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对于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着重找出双方矛盾的根源,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还能够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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