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损招
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因此,实践中,存在极少数千方百计拖延、拒绝甚至盗窃已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从实践经验出发,这里对此总结如下:
1、拖字诀:利用各种理由、借口拖延签订劳动合同。
2、利用漏洞: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查验不严的漏洞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甚至存在有些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资深利用工作便利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管理权限方面的漏洞,不签订自己的书面劳动合同。
3、落井下石:例如在企业搬迁时,不慎将劳动合同丢失,用人单位要求补签时,趁机提起劳动仲裁,说用人单位未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4、监守自盗:例如劳动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将用人单位保管的自己劳动合同盗窃,然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5、狸猫换太子:例如劳动者用左手签名,导致难以鉴定其真实性。应当方法:要求当面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手印。
6、毁尸灭迹:例如借口要求看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查阅,到手之后趁机撕毁等。
7、瞒天过海:例如请人在劳动合同上代签姓名等。
8、偷梁换柱法:例如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工作时使用英文名,有些员工趁机使用英文名或艺名签名。
9、空城计:例如使用褪色墨水签名。
二、如何应对?
(一)建立先签订劳动合同再用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摒弃先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试用合格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陋习,建立先签订劳动合同再用工的劳动人事管理方式,最迟必须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果使用的是被派遣劳动者,更要及时提醒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人员签订或按时续订劳动合同。
(二)如何应对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
实践中,遇到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首先要分析劳动者拒签原因,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理性的选择是向劳动者详细说明情况,争取劳动者的理解。如果是劳动者个人原因,则应当如下应对:
1、用人单位的选择: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重新招聘,要么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2、应对方法:
⑴向劳动者送达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对现在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尽快补签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也应当及时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内容见本章第三节“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⑵获得劳动者不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据例如回执;
⑶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或者前一份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满一个月,劳动者仍然拒绝签订的,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合同。
(三)如何应对劳动者获取二倍工资的常见“损招”?
我们做的不是法律服务,而是您的安心。:以客户为中心,体验为王。
关注微信“段海宇律师”(微信号cnhrlaw),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段海宇律师网”)
执业律所:广东方典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打造极致的劳资法律服务,专注提供劳资法律风险管理咨询、培训和专项服务解决方案及仲裁诉讼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