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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八卦:导演王全安嫖娼 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2015-03-23    作者:张式杰律师
导读:新闻事件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9月10日在北京某小区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王某某(男,48岁,陕西省人,电影导演)、吕某某(女,31岁)当场抓获,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王某某向北京...

新闻事件

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9月10日在北京某小区将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王某某(男,48岁,陕西省人,电影导演)、吕某某(女,31岁)当场抓获,二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王某某向北京警方供认,他从9月8日到9月10日连续三次嫖娼,并在9月9日同时与两名女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目前王某某因嫖娼已被行政拘留。

另据《法制晚报》官方微博消息,北京警方抓获的嫖娼者王某某即知名导演王全安。


这是继薛蛮子、黄海波之后,又一公众人物被曝嫖娼。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全安导演除了要受到五千元以下罚款、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处罚外,可能还要面临六个月至二年的收容教育。

Here,列出相关法律法规,供诸君自我检测,若有可对号入座且漏网之鱼者,当甚感幸之……

“卖淫嫖娼”迄今尚无权威定义

何谓卖淫嫖娼?即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和国务院发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均未对卖淫嫖娼进行明确定义。

一些地方性法规力图对卖淫嫖娼作出解释,如:

《贵州省禁止卖淫嫖娼的规定》第2条规定,“凡以索取财物为目的与男性发生性行为的是卖淫行为;以给付财物为条件与卖淫妇女发生性行为的是嫖娼行为。”

《大连市惩治卖淫嫖宿活动的规定》第3条规定,“妇女以营利或收取财物为目的,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是卖淫行为。男性以给付财物为手段,与卖淫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嫖宿行为。”

《湖南省禁止卖淫嫖娼条例》第3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卖淫,系指女性以谋取财物为目的,与男性非法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条例所称嫖娼,系指男性以给付财物为手段,与女性非法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太原市惩治卖淫嫖宿活动的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指卖淫、嫖娼是:妇女以收取财物为目的,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男性以给付财物为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些地方法性规对卖淫嫖娼所下的定义大同小异——男女以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然而,该定义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

一、有时它与通奸、姘居、“包二奶”、“一夜情”及恋爱中的两性关系等难以区分,存在这种关系的男女,如果女方借性行为索取财物,或男方给付财物,是否可以卖淫嫖娼论?

二、难以包含卖淫嫖娼的全部内容。如女性给付金钱、财物与男性性交(男性俗称“鸭”、“面首”)就无法包括在内。

三、定义不明。条文规定男性给付财物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是嫖娼,却又无卖淫女的定义。

2001年2月28日,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认为,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该批复对性关系作了广义的解释,不限于异性之间的性交,而包括与性有关的行为;也不限于异性之间与性有关的行为,还包括同性之间畸形的性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

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四、卖淫、嫖娼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五、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金。

嫖宿不满十四岁的幼女的,依照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处罚。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收容教育,是指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

第七条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

(一)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

(二)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

(四)被拐骗、强迫卖淫的。

第九条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

  • 张式杰律师办案心得:律师办案如医生行医,疾病发现得越早,越容易治愈,同理,法律事务,律师介入的越早,越容易防范风险。故,法律事务,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工作也好,生活也罢,多一分法律意识,便是多一分守护,多一分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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