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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遭工人软禁 合法讨薪或变非法拘禁

2015-03-23    作者:冯丽君律师
导读:女老板遭工人软禁年末,拿着工资开开心心回家过年,是每个常年在外务工人员最简单的心愿,但就是这简单的心愿却总是会被一些黑心老板打碎。讨薪本是一件正常而合法的事,可如果太过就可能演变成违法犯罪。东莞制衣厂因欠债,另几个...

女老板遭工人软禁

年末,拿着工资开开心心回家过年,是每个常年在外务工人员最简单的心愿,但就是这简单的心愿却总是会被一些黑心老板打碎。讨薪本是一件正常而合法的事,可如果太过就可能演变成违法犯罪。

东莞制衣厂因欠债,另几个老板均跑路,唯有总经理封惠斐这个女老板遭受工人软禁在办公室,吃喝拉撒睡都在那,曾经试图自杀,多次报警,警察也带不走被困老总。

5家工厂1000多名工人,每天轮流在这里值班。在工人的周围,还站着七八名身穿制服的辅警,这几个月来,这些辅警也跟着这些工人在这里转悠,生怕他们发生过激行为。

东莞市高霖针织制衣厂的工人说,现在董事长高振海和法人代表吴建清已有四个月未露面,不接电话,并且没有一点支付货款的行动和承诺。“事实上已经跑路了。”

每天十几个工人24小时轮流在商会大厦“上班”,吃喝拉撒睡都在这里,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看紧皇海公司的女总经理封惠斐,她去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工人说,如果再让这个总经理消失了,老板的货款和他们的工资都将打水漂了。

大朗商会2001号是一间面积两百多米的办公室,办公室内已尘埃满地,墙壁上挂着的“诚信赢天下”横匾已经歪歪斜斜,室内狼藉一片。女总经理封惠斐呆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台上。封惠斐说,自己也报警了好多次,警察每次过来都不能解救,只说要求尽快协助工人解决欠款。

自己在办公室吃喝拉撒睡两个多月,那些工人看一直追不到钱,连她睡觉的小床都拆了。“公司董事长正在泰国跟客户交涉,客户以产品质量不过关而拒绝支付货款。”封惠斐说。

大朗镇警方表示,这两个多月来,确实接到多次报警,有工人举报贸易公司老板跑路的,也有被困总经理举报自己被人软禁的。民警一到现场,对方又说没有人报警,几次都这样。除了他们,商会物业也报过警。可他们都没有采取任何过激行为,没有对该公司老总实施侵害。

警方表示,他们也将这个劳资纠纷上报给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也已经介入处理。赶到现场办案的民警也曾试图带走这名女总经理,可被工人围住,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冲突,他们只有放弃。同样为了保护这个女总经理,他们也有派出辅警跟进此事,一旦发生过激行为,立即介入。

非法拘禁的定罪量刑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

非法拘禁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至于其主体则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任何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不尊重劳动者劳动的表现;这种行为虽然可耻可恨,但是如果正义者同样的用非法或不理智的行为去维权或制裁,那么也只会使自己同样的沦为法律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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