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驾的法律属性及其责任承担原则?
代驾现在已经逐步地进入平常百姓的生活,其中既有以个人名义直接推出代驾服务的,也有代驾公司提供服务,还有网络平台集合代驾人推出服务的。在不同的情形下,代驾人与被服务对象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将直接影响到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
倾向意见认为:在有偿代驾的前提下,不论代驾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公司形式推出代驾服务的,均在召唤代驾人与代驾人或代驾公司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机动车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享有者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代驾人或代驾公司应当对代驾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车主或召唤代驾人等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代驾人或代驾公司的民事赔偿责任。
黄文铨律师办案心得:简单的案件复杂化,复杂的案件简单化。
关注微信“黄文铨律师”(微信号hwqs888),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黄文铨律师网”)
执业律所:广东巨龙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黄文铨律师,即时了解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专家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