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关于小三的消息频出不穷,让人不解,更是让人堪忧如今的婚姻家庭。但是,日前,濮阳有报道,一名被冠以小三的女子被当街扒光并遭群殴。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小三是可恨,但是回击她们是否应该用一些正当的法律手段呢?
小三被当街扒光遭群殴
疑为原配女子率众群殴小三,当街扒光致其三点全露。10月10日上午,在濮阳县老城发生的这一幕劲爆场面,被网友上传到了微博、论坛上,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从曝出的图片上可以看到,几名身穿秋装的中年女子在用力撕扯一名年轻女子的内衣,并紧紧揪住她的头发,女子身上仅剩下裤袜。遭到群殴的年轻女子无力反抗,或站或蹲或躺,三点全露,满脸通红,表情异常痛苦。有些人评价“场面十分劲爆”,打人现场有不少人围观,但无人上前阻止。
离婚的法定条件
我国《婚姻法》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对离婚的条件作了部分的列举式的规定,即出现了《婚姻法》规定的情形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而且法院应当准予。当然,《婚姻法》对离婚的条件也作出了兜底的规定,认为当存在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时,法院也应准予离婚,而对于“小三”的出现,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因此,面对一段被“小三”入侵的婚姻,你大可与对方离婚,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此羞辱“小三”,只会让自己变得理亏,大有甚者可能因违法而承担法律责任。
邱丽梅律师办案心得:对于代理建筑工程、房产类案件时应准确归结案件争议焦点并找到解决焦点问题的突破口,办案思路清晰,运用诉讼技巧,方能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对于代理婚姻家庭案件应着重找出双方矛盾的根源,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还能够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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