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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各种问题汇总(一)

2015-03-23    作者:易轶律师
导读: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依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应当归共同所有...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依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器。共同财产具有如下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排除无效婚姻、被撤销的婚姻、非法同居男女;

2)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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