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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劳动用工风险和规范企业管理从入职时开始做起

2015-03-23    作者:欧阳春律师
导读:为了保留证据、避免劳动用工风险及规范企业管理,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时让员工签订如下文件:1、录用条件确认函:主要是为了告知员工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以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能据此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不合格的员工。2、...

为了保留证据、避免劳动用工风险及规范企业管理,建议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时让员工签订如下文件:

1、录用条件确认函:主要是为了告知员工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以便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能据此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不合格的员工。

2、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主要是将公司员工手册对员工予以公示或告知,以便公司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对该员工产生法律效力。

3、员工入职登记表:主要是了解员工真实信息,且在查明有存在虚假欺诈情形时,可提供入职登记表作为证据证明。

4、简历:让员工在简历上签字并确认简历的真实性,主要是了解员工真实信息,且在查明有存在虚假欺诈情形时,可提简历作为证据予以证明。

5、相关证件复印件:让员工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并确认其真实性,一旦出现证据虚假情况,可提供这些签名的复印件作为证据证明。

6、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需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为了避免忘签合同的情形,建议企业在员工入职时就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深圳欧阳春律师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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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春律师,湖南永州人,法学学士,中国司法部注册律师,深圳律师协会会员,广电集团深圳都市频道《法观天下》节目嘉宾律师,深圳律协勤学上进青年律师,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获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办案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