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现腐败窝案
海关本是“守门人”,缘何变成了“放水人”?海关也能明码标价,放纵走私,连老百姓都知道所谓的“公开的秘密”,深圳海关监察部门竟然表示,对关员参与走私“毫不知情”。
一场突击行动,在旅检四科办公室,办案人员当场查获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办公室当场查获108万元 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年初的一场突击行动,在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里,深圳盐田区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当场查获108万元。经清点,其中属于旅检四科负责人郑某某的44万余元,属于副科长陈某某的6万余元,属于副科长卢某某的近3万元,属于组长陈某的3万余元,属于组长沙某的4万余元,属于科员陈某某的9万余元。
放行走私小轿车一次1200元按岗分赃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参与关员与走私分子内外勾结,共同打造了一条“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的腐败链条。根据检方的调查,旅检四科对走私车辆实行按次收费,在驶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时,走私车辆以小轿车1200元/次、商务车1500元/次的标准向该科缴纳“好处费”。
官员集体沦陷分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的主要职责有四项: (一)进出境监管。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管。(二)征收关税和其他税。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海关除担负征收关税任务外,还负责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三)查缉走私。我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在公安、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缉私工作,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统一处理。
海关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接受监督。海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包庇、纵容走私或者与他人串通进行走私;(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三)索取、收受贿赂;(四)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五)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等等。
海关违反自己的职责,卖官鬻爵,收受贿赂,按岗分赃,贪污腐败,放纵走私,这惊人的集体腐败让国家和人民的颜面何存。因此,严处腐败关员,把好关口势在必行。
张晓霖律师办案心得:进出口贸易中海关涉税尤其是走私犯罪案件逐年增多,很多案件往往是因为不懂海关法律规定及海关办事规程造成的,而非当事人(进出口企业或进出境个人)故意所为。面对这种情况,应当指导当事人如何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做到合理避税;清楚海关规定和办事规程及时处理,把损失最小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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