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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跨省买尸被公诉 盗窃尸体害人害己

2015-03-24    作者:骆文龙律师
导读:官员跨省买尸被公诉入土为安,是中国人死后的一种传统的习俗,为了保护这种社会风尚,刑法规定了盗窃尸体罪。近日,官员跨省买尸被公诉,正是以事实向人们表明了法律对善良风俗的维护,对死者的尊重。震惊全国的广西北流“官员买尸...

官员跨省买尸被公诉

入土为安,是中国人死后的一种传统的习俗,为了保护这种社会风尚,刑法规定了盗窃尸体罪。近日,官员跨省买尸被公诉,正是以事实向人们表明了法律对善良风俗的维护,对死者的尊重。

震惊全国的广西北流“官员买尸”案件已有最新进展:北流市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盗窃尸体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入土安葬后的尸体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最终竟被邻省的官员买去完成火化任务。近年来,两广交界地带发生了一系列跨省倒卖尸体案件。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地方摊派“火化指标”,在案发地区已形成一条从偷尸、贩尸到顶替火化的畸形黑色利益链,且偷盗尸体并非个案。近年来,在广西北流、岑溪、藤县、苍梧等地乡镇农村,不断有群众反映已下葬的死者土坟被人偷偷挖开,尸体不见踪影。而在广东电白,据当地群众介绍,当地还流传着“土葬潜规则”,偷尸者具体的牟利过程:先把尸体偷走,到火葬场烧掉办理火化证,再将火化证卖给需要土葬的死者家属,并且包办入土下葬,价格则根据死者家庭经济情况不等,最低5000元。

盗窃尸体罪的定罪量刑

盗窃尸体,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即采取为他人所不知晓的方法将尸体置于行为人自己实际控制支配之下从而使他人丧失对身体的占有。

盗窃尸体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善良风俗、社会公共秩序和死者的人格尊严。侵害的对象只能是尸体,这里的“尸体”,既包括整具遗体,又包括尸体的部分、遗骨等。“骨灰”不属于该罪中“尸体”的范畴。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虽然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随着人的死亡而自然终止,但是死者的人格尊严在自然人死亡以后仍然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死者已经凄凉的死去,活着的人应该对死者存有最起码的尊重,使得逝者安息。

  • 骆文龙律师办案心得:刑事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以获得犯罪嫌疑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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