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专栏
 
当前位置:法邦网 > 律师专栏 > 李顺华律师 > 租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拆迁安置的对象有哪些?

租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拆迁安置的对象有哪些?

2015-03-24    作者:李顺华律师
导读:租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由于顾先生的事业仍有一部分在国内,老人也需要照顾,此后的大部分时间,全家人就国内国外两头住,打算等退休后,再卖掉国内的房产,搬去加拿大养老。可是最近,顾先生在上海的一套承租房要动迁了,承租人是顾...

租的房子拆迁有补偿吗

由于顾先生的事业仍有一部分在国内,老人也需要照顾,此后的大部分时间,全家人就国内国外两头住,打算等退休后,再卖掉国内的房产,搬去加拿大养老。可是最近,顾先生在上海的一套承租房要动迁了,承租人是顾先生,但房子一直出租,家人户口也都无一在内。顾先生去动迁公司咨询,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他心中不免有些担心,全家人刚办完移民手续,还能否享受国内房子的动迁安置?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观点】

首先,顾先生虽然获得了加拿大的绿卡,但是其只是获得了移民资格或永久居住权,并没有加入加拿大的国籍,因此,其仍具有中国国籍。一个中国公民在国内所能享有的权利,他仍然享有,并不影响其因国内的房屋动迁而获得补偿的权利。

其次,顾先生是该承租房的租赁人,该承租房动迁,拆迁人只能与顾先生签订《动迁房屋安置补偿协议》,顾先生是当然的被安置补偿对象。新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拆迁安置的对象有哪些

但由于顾先生的家人户籍不在被拆迁房屋内,他们是否能作为安置补偿对象,要看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然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

(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2)户口从被拆迁房屋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3)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4)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5)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已结婚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均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 李顺华律师办案心得: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征地拆迁维权案件迅速增多,表明百姓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很多拆迁户维权悲剧的发生和利益的受损往往是由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权造成的。所以应当加大依法维权的宣传力度,让尽量多的拆迁户认识到聘请专业维权律师的价值,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注微信“李顺华律师”(微信号lishunhualawyer),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使用微信扫描左侧二维码添加关注。

  • 扫描二维码,关注李顺华律师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法邦网立场。本文为作者授权法邦网发表,如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李顺华律师网”)

执业律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 15811286610

关注李顺华拆迁律师,即时了解国家征地拆迁维权法律信息,一对一预约著名专家律师咨询维权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