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李顺华律师代理的福建省福安市张先生等10人不服福安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上诉案,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20日作出(2014)宁行终字第3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福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3)安行初字第62号行政裁定,并指令福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李顺华律师办案心得: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征地拆迁维权案件迅速增多,表明百姓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很多拆迁户维权悲剧的发生和利益的受损往往是由于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权造成的。所以应当加大依法维权的宣传力度,让尽量多的拆迁户认识到聘请专业维权律师的价值,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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