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
在洛阳有众多的投资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等资金链断裂,广大人民群众损失惨重,这其中的原因很多。而不能够充分辨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其实是否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需认清以下方面,就应当很清楚了:
一、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银行“合法吸收公众存款”是相对应的。区别在于银行是经过合法授权的,众多的投资担保公司吸收存款是没有经过合法授权的,因而是非法的。即,判断清楚相关单位吸收公众存款是否有合法授权,是判断其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
二、银行“合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模式是:吸收公众存款并支付较低的利息---把吸收的存款放贷收取较高的利息---最终赚取利息差,亦即,银行是通过货币的经营,倒腾货币赚取利润,并不直接投资于实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模式与前述行为模式相同,也是在进行货币的经营,即倒腾货币赚取利润。
现在有些公司现在已经在变换表面方式,掩盖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本质。但是如果认清楚以上两点,如果一个公司没有经过合法的授权,实施了前述行为模式,通过经营货币赚取利润,相关投资者在投资时就应当高度的警惕!
孙瑞红律师办案心得:法律没有漏洞,有漏洞的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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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洛阳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 |洛阳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 | 洛阳师范学院法与社会学院法学讲师|洛阳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 | 2017年度洛阳优秀律师|2017年度洛阳市法学会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2018年度洛阳优秀律师|只做刑事案件的河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