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房产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个人租房纠纷专题 > 

厂房租赁优先权时间效力

找专业房产律师

厂房租赁优先权时间效力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交易行为的一种,出租人与承租人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
遇到房产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房产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厂房租赁优先权时间效力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房产专题分类

 
 
 
 
 
 
 
 
 
 

热门厂房租赁优先权时间效力知识

住宅租赁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权的不同,可分为公房租赁合同、私房租赁合同和公房转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赁合同的特点一般具有不...
一、租房为什么要签订合同?合同是用于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可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在目前形势下,有些人可能会...
一、出租的房屋有瑕疵怎么办《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
在大城市中,房屋租赁现象极为普遍,由于房屋租赁引起的纠纷也随处可见。那么当纠纷发生后,我们该怎样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换句话...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厂房租赁优先权时间效力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