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离婚夫妻财产债务的处理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婚姻法关于离婚夫妻财产债务的处理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