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收养子女
居住在台湾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材料有:
(一)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三)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香港收养子女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