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到高温津贴了吗?

“高温津贴”这个词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还很陌生,但近日全国大范围内的持续高温天气,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它。

南方地区持续出现高温天气,北方的气温也不甘示弱,近日,我国大部地区饱受高温炙烤之苦。过去,描写天气炎热有这样的诗句:“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苗半枯焦。”而如将其套用在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方面就应该是这样:“赤日炎炎似火烧,高温补贴半枯焦。”说其“半枯焦”的原因在于,有些地方确实有关于高温津贴的具体规定,而且国家也有相应的条例,但其实际效用却实在是有限。

你听说过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 工人称从未听说过

“天气热也不能撂下活不干吧?到时候干不完活,交不了工,老板是要扣工钱的。”来自河北省赞皇县的李全忠说。他正在做切割钢筋的活,浑身上下的汗水不停往下滴,脸上晒得黑里透红,湿透了的工作服上布满了一道道白色盐渍。

高温下,建筑工人、交通协管员、环卫工人等挥汗如雨。他们能够拿到高温津贴吗?

“高温津贴?我们倒是希望有。但工钱都是原先就说好了的,老板肯定不会花这个冤枉钱。”李全忠说,工地给每个人发了几支藿香正气水,防止中暑,另外午饭和晚饭也加了绿豆汤,“中午还给我们放了2个小时的假”。

“高温津贴?没听说过。”在广州珠江新城某工地,记者遇到了正在工地大门口吃饭的农民工廖辉,他说自己的工资由劳务公司老板支付,按天计算,天上下刀地上冒火都一个价…[详细]

广州工人头顶烈日施工 高温作业规定成空文

据了解,目前我国唯一一部高温作业可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7月1日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上面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防暑降温的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可是,目前许多城市一些建筑工地上的工人,像农民工,由于待遇不高,基本上都是按出工天数计算,这使得他们即便在高温的天气条件下,也不忍放弃施工,因为他们即使有机会休息一两天,但这一两天就没有了收入。

有专家表示,这个“暂行”近50年的“条例”已明显过时,导致监管部门无法可依…[详细]

高温津贴为何难落实?

“高温补贴”为何半枯焦?

据介绍,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全国性法规,是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其距今近半世纪。除此之外,无论是《劳动法》,还是《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谈及高温补贴问题时,都没有详尽的规定。那么,为何高温补贴一直处在“半枯焦”的状态呢?笔者认为,中央和地方在认识上的不统一应该是不容忽视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咱们国家地域辽阔,目前在出台统一的高温防护法规似乎并不符合实际了,而且已经下发了《通知》。2007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而各地不肯有所作为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这对自己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详细]

高温津贴难落实的原因

持续的酷暑高温下,高温津贴却得不到落实,向有关部门投诉,却因为工作难找不敢惹恼单位而放弃维权。“高温补贴执行难因缺乏法律约束,企业多掏钱无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劳保厅相关工作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高温津贴执行不到位或不执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国许多城市针对高温天气也曾发布过紧急“通知”或“规定”,但是“通知”、“规定”毕竟不能替代法律,执行起来并不尽如人意…[详细]

高温“烤”问法律保护

全总称高温停工不降工资 高温作业中暑属工伤

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工会组织维权提醒称,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由于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属于工伤。

工会组织提醒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要在继续保证工作现场清凉饮料供应的同时,按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工会组织强调,劳动者因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详细]

别再斗高温战酷暑 暂行办法不应娱乐

与其一味地在高温补贴上做文章,不如立法规定只需温度达到一定标准,建筑工地必须停工,工人当日工资按原标准继续发放。至于个别确实无法停工的高温行业,例如热电厂,则应该通过立法强令其尽可能地改善工作条件、缩短每个工人的当班时间,通过“倒班”来防暑。

总之,人民币没有降低人体体温的功效,“暂行办法”也不该年年翻出来供人娱乐。更科学、合理、以人为本的防暑降温立法,需要在全社会的集思广益之下尽快出台…[详细]

应曝光不落实“高温补贴”企业

既然有相关的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就不应该不知道,或者不执行“高温补贴”相关办法和规定。该怎么补就怎么补,该补多少就补多少,一点都不能含糊。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关系到员工的实际利益,更是对员工关爱不关爱,用心不用心,有没有真正爱护员工的本质问题。

企业不执行“高温补贴”有关规定,是有违劳动法规的。若真到了那一步,企业员工就该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去举报和投诉,让这些“黑心”企业曝曝光…[详细]

热浪滚滚,高温保护制度不能缺位

到底该如何帮助劳动者获得高温津贴待遇呢?我认为,这不能寄希望于用人单位的道德自觉。几个政府部门高温时节发一个通知,弄一个规定,也未必就能帮助劳动者兑现高温津贴权利。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有赖于高温立法,但是立法需要一个过程,而高温作业的危害是时刻存在的,地方政府不能坐等立法。面对各地滚滚袭来的热浪,政府应该思考:制度给了劳动者向高温说“不”的底气没有?切实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权利,政府应该有所作为,而且刻不容缓。在强制性法律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发通知,限制高温作业,规定地方高温津贴标准,或许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劳动者的高温权利,但是至少表明一种态度,给劳动者送上了制度清凉剂。而且可以为国家高温劳动保护立法准备条件,积累经验…[详细]

北京正制订高温津贴政策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正在研究制订今年的高温津贴政策。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强制性的,企业必须按照要求执行,不过对于拒绝执行的企业“确实没有规定罚则” …[详细]

结语: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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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喻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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