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微博上一则关于“普华永道25岁女硕士过劳死”的帖子,短时间内被大量转载。亚健康、过劳死、英年早逝... ... 看似遥远,其实离我们中的许多人都很近。我国2006年人才蓝皮书指出,七成知识分子处于“过劳死”的边缘。据估算,每年因“过劳死”去世的人多达60万。
预防“过劳死”,法律更是“抢救针”。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目录有10大类115种,“过劳死”不在其中。“过劳死”在法律上还是一块空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虽然对工伤界定作了调整,但“过劳死”还是被排斥在外。为此我们呼吁,能有一部法律干涉过劳死... ...
日前,微博上一则关于“普华永道25岁女硕士过劳死”的帖子,短时间内被大量转载。普华永道方面证实确有审计部门入职半年的新员工近日不幸病逝,但否认“过劳死”一说。而逝者小潘生前在微博上时常抱怨工作忙、没有休息时间,更用讽刺的语调写下…[详细]
“疲劳过度的人是在追逐死亡”——英国科学家贝弗里奇
“过劳死”是一种未老先衰、猝然死亡的生命现象。这个生命正在我们无休止的加班熬夜、在我们无法摆脱的压力负担中受着侵蚀,我们不堪重负的心脏正走入“生”的终结,过
“过劳死”就这样给生命无情的划上句号…
潘洁于3月31日因发烧请病假,4月10日晚不幸去世。残酷到连工伤都不算,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显然潘洁离开工作岗位到死亡已经超过了48小时,不能认定为工工伤…[详细]
她是因急性脑膜炎不治身亡。她得的病一般来说并不难治,可她还是死了。就在生前几个月中,她时常在微博中发布“又加班了”、“我要睡觉”等消息。显然,她的病亡和工作劳碌之间尚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无直接联系,但“过劳”死亡确是完全可能的事实…[详细]
“过劳死”目前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目前我国对“过劳死”还没有在法理上或病理学上作出明确的定义。国际上对“过劳死”的普遍定义为:劳动者因工作时间过长、高劳动强度、心理压力过大而出现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长期积重难返而突然引发身体潜藏的疾病并急速恶化,救治不及,继而丧命…[详细]
正因为没有法律的约束,一些企业为了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便肆无忌惮地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地工作,把员工的血肉之躯当成了满负荷运转的机器。“奋斗者协议”,就是要求员工加班、加班、再加班。试问,这是在要求员工加班吗?简直是在透支员工的生命…[详细]
预防“过劳死”,法律更是“抢救针”。据悉,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目录有10大类115种,过劳死不在其中。“过劳死”在法律上还是一块空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虽然对工伤界定作了调整,但“过劳死”…[详细]
对于过劳现象,仅仅批评和评论是不够的,更希望立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将“过劳死”法律的制定提升到立法日程上去。这方面,广东已经做出了表率。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专家就建议将“过劳死”纳入法定职业病范围,并对其法律救助途径进行规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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