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洁的离世引起了网友对白领健康话题的热烈关注。在余天寅12日转发关于她病亡的微博时,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了12598次。
谁夺去了她的生命?
作为一个关心时事的律师,曾无数次为媒体点评过案件,但这次笔者的心情却异常的沉重……
花季少女,香消玉殒,能不让人痛心疾首吗,能不让人涓然泪下吗。
我该和网友们说些什么?正如智利诗人巴勃罗٠聂鲁达所说:如同在宾客中不得不站起来祝酒那样—不知该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那就还是从自己熟悉的法律说起吧。
潘洁于3月31日因发烧请病假,4月10日晚不幸去世。残酷到连工伤都不算,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显然潘洁离开工作岗位到死亡已经超过了48小时,不能认定为工工伤。
我国《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是谁剥夺了她的休息权利,剥夺公民休息权利又当如何处罚,竟成了法律的空白,你连工伤都不是还能去追究谁的责任呢?
是谁杀死了潘洁?
从本人讲
从感性说讲,潘洁聪明、勤奋、责任、上进,穷尽所有的赞美之词都不足为过。
从理性上讲,年龄尚小,涉世未深,处理不好工作和休息的辩证关系,连续工作十八个小时难道不知道自己在“玩命”吗?
从社会讲
坚挺不倒的房价,无法抑制不断上涨的物价,是欲走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望而却步,就是潘洁这样的白领在大城市有套房也得挣上十年八年,挣钱!挣钱!!挣钱!!!
抛弃物质不说,这个社会用什么去衡量人的价值,似乎可以分成两类人“有钱人”和“没钱人”,一但钱成为衡量人的标准,已经超乎物质范畴了。
从企业讲
中国的资本家,初期的资本积累并未完成,会最大限度地剥削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当招工广告上打着:“半天班,工资×××元”的时候,他会进一步告诉你:“半天班是指从早上八点到下午二点”,中国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是残酷的,甚至不惜人的生命。不过当初西文资本家在完成初期资本积累是也不是出现过“羊吃人”血腥圈地运动吗?但西文资本家已经走完了走一步,早已对工人采取了更人性化、更温柔的管理方式,中国的资本家何时完成这一过渡还需时日。
写完这些文字,我并不轻松,因为潘洁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众多“过劳死”的缩影和代表,我只希望这么一个文明时代不再出现第二个、第三个……潘洁。
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 李成旺律师 联系电话:1393233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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