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奎改判死缓为何引发质疑?

李昌奎强奸了19岁少女王家飞,之后用锄头将其打死,年仅3岁的王家红被李摔死。之后迫于警方的天罗地网,李自首了。一审时,他被昭通市中院判处死刑。而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李在犯案后自首,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改判为死缓。近日,这起案子引发了火山爆发般的质疑。

死缓判决遭质疑是当然的。先奸后杀,对3岁的小孩子痛下杀手,手段之残忍,令人骇然;且死缓的理由之一“积极赔偿”也受质疑:李家对赔偿并不积极,是有关责令其公开变卖物品,受害者家属才得到2万多元…[详细]

身负两命的李昌奎缘何免死?

云南高院:李昌奎案改判基于“少杀慎杀”理念

7月5日,云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终审改判李昌奎死刑缓期执行,主要是基于目前法界提倡的对于刑事犯罪尽量“少杀”、“慎杀”的办案理念,且李昌奎确实存在自首的情节。同时,对于社会的关注,云南省高院也高度重视,已经派专人重新审查该案,之后会向公众公布一个审查结果。而是否提请再审程序,目前还不便透露…[详细]

周科召律师:李昌奎改判死缓没有问题!

周科召律师:李昌奎是罪大恶极二审被改判死缓,被害人家属不满在情理之中。但是我们需要从多方面看问题。二审法院改判的理由也是相当充分的,李昌奎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按照法律规定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对被害人家属也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抚慰。我个人感觉李昌奎二审被改判死缓没有什么问题…[详细]

李昌奎案两审判决均无错,但改判死缓棋高一畴

张赞宁律师:我认为,李昌奎奸杀少女案,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其处以死刑没有错,云南省高级法院二审对李昌奎奸杀少女案改判死缓也没有错。无论法院判处其死刑或是死缓都有法律依据,都没有错。但本例究竟应当判死刑更为恰当,还是判死缓更好些呢?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窃以为,二审法院改判死缓更棋高一畴。 其理由有六…[详细]

法律只爱李昌奎,不爱药家鑫?

谈李昌奎与药家鑫案的死刑适用

赵荔律师:与李昌奎案一审判决类似,西安中院以药家鑫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杀人灭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依法作出死刑判决。所不同的是,药案二审维持原判。人们似乎又从药案看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端倪。在舆论的压力下,云南高院终于宣布组织专人对该案进行重新审查,这让被害人家属似乎又看到了光明。但是,这种在舆论压力下才启动的再查是真正的正义吗?…[详细]

为什么药家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李昌奎却能保住性命?

贾霆律师:本案发生后,人们经常引用药家鑫案件来对比本案,甚至有网友称李昌奎为“赛家鑫”,笔者认为,无论是从案件发生的背景还是被告人的作案手段、作案动机、危害后果等方面分析,李昌奎比药家鑫的犯罪情节恶劣何止千倍百倍?! 云南高院仍然无法向社会公众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药家鑫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李昌奎却能保住性命?!…[详细]

不管药家鑫还是李昌奎,法院都要独立行使审判权

李成旺律师:提到李昌奎,人们就会马上联想到药家鑫,当时也是法邦网让我做点评,断他“死”与“不死”。 当时我就明白他必死无疑了,这并不是说我有多么高明,而是我明白:在中国,媒体和公众杀人远比法院管用得多。 无论法院怎么量刑,我真的希望是法院独立的行使审判权的结果,而不是受媒体和公众的干扰,否则中国离法治社会的轨道越来越远…[详细]

为何说李昌奎不死,天理难容?

法院岂能给杀人恶魔发“免死牌”

于伏海律师:可怜的王家飞,可怜的王家红,可怜的中国法律,可怜的公平正义!本案受害人亲属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申诉理由就是终审判决极其不当并由此导致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民愤极其汹涌、和谐已被破坏、公正丧失殆尽、正义荡然无存! 希望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要拒绝受害人近亲属的申诉,希望最高人民法院亲自审理此案并作出公平正义的判决!…[详细]

与云南高级法院十论奸杀少女摔死男童案

刘双喜律师:仅仅因为邻里纠纷就强奸杀人,仅仅因为提亲不成就强奸杀人,不但杀死成年人,还杀死懵懂无知天真无邪的三岁儿童,且手段十分残忍,情节极为恶劣。难道还能说社会后果不严重。你们自己说这话时难道不想一想举头三尺有神明这句古训,不想一想那天老天开了眼会遭雷劈…[详细]

李昌奎案是十年后的法律标杆?创新的力度屎无前例!

董杜骄律师:希望我们的司法部门,在执行法律上不要打折扣。尤其不要挑战公众的法律常识。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人员,不严格依照刑法办案,如何面对天下苍生?!目前的司法理念应关注两个基本点:一、在明确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判决要倾听民意;二、判决不是写论文,而是实实在在地贯彻法律规定,不枉不纵,还民众一个朗朗乾坤!!…[详细]

让“奸杀少女、摔死男童”的李昌奎免死如何服众?

孙中伟律师:作为一名积极主张并推动废除死刑的专业死刑辩护律师,但当看到李昌奎改判死缓的报道时还是有些震惊!毕竟中国现阶段还未废除死刑,法院让李昌奎免死如何服众?当绝大多数人都选择沉默的时候,作为还有点良知的律师之一的我无法再保持沉默,想尽力发出法律人应有的声音:孙中伟追问云南省高级法院:让李昌奎免死如何服众?…[详细]

结语:司法机关无疑是独立的,但对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判决,公众也有权提出质疑。云南高院又将如何回应公众对李昌奎杀人案的质疑,我们也试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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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应判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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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周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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