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普通农村兄弟,因在8个月内疯狂偷逃360多万过路费,哥哥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这一发生在河南平顶山市的离奇案件披露后,引发了一连串更为离奇的故事:哥哥翻供,弟弟自首,主审法官被撤职……随着事件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谜团进入民众视野。
终于在经历了11个月的起起伏伏后,这场“天价案”终于迎来了二审结果。然而公众的质疑却没有因为法槌的落下而找到答案。为什么无期徒刑一下“缩水”到7年?为什么368万锐减到49万…[详细]
2010年10月17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农民时建锋: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军用车牌照,悬挂到自己购买的两辆自卸货车上,雇佣他人驾驶车辆,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累计骗免通行费368万多元。
2010年12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锋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详细]
一、哥哥翻供 弟弟自首
时建锋的弟弟时军锋于15日投案自首,并交代了此案中的诸多重要情况。时军锋称,他哥哥时建锋是顶替他入狱的,案发后曾有人向他承诺,时建锋很快可以被放出来。他曾经向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贿…[详细]
二、家属称与武警支队签“挂假军牌合同”
时建锋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显示,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其弟时军锋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详细]
三、主审法官被免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认为,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建锋诈骗一案时,存在审查不细、把握不严等问题,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决定对相关审判人员予以责任追究…[详细]
平顶山“天价过路费”案在鲁山县法院再审,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当庭宣判,时军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元。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万元。原审的指控数额是368万,而起诉书的数额变成了49.23万。起诉书并没详细说明指控数额由368万缩至49万的原因…[详细]
利用军车欺诈高速公路服务提供方,以求免费的行为,在民事上是一种逃债行为。但在定罪依据上,平顶山中院依据2002年第9号司法解释第3条“使用伪造、变造 、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 266条的规定(诈骗罪)定罪处罚”做出判定。但这条司法解释在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后就被应该失效了…[详细]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法认为,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三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27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此案量刑适当,罪责刑一致…[详细]
对于指控,王永杰律师在法庭上为时氏兄弟做无罪辩护,提出4点辩护意见。
首先,军车依法是不需要交费的。
其次,时军锋与武警支队签有营建“合同”,即使存在逃费行为,也应该由部队补交。
再次,时氏兄弟偷逃过路费,承担的仅仅是补交高速路费的义务,而与犯罪并不相关。
最后,时氏兄弟现在按诈骗罪起诉,依据是2002年的司法解释,按照2009年新出台的《新刑法修正案(七)》规定,时氏兄弟的行为发生在该修正案颁布之前,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也就是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详细]
平顶山分公司的统计显示,两车行车路线主要是载货从下汤收费站上高速,到长葛西收费站下高速。在长葛西收费站通行为1172次,逃费343.37万元,平均每次2929.8元;在下汤收费站通行1179次,逃费23.14万元,平均每次196.3元。平均每次荷重通行费为空驶收费的15倍。两车限重25吨,实际载重量都在70吨左右,且通行频繁。严重超载又高频率通行,导致最终的通行费是个较大的数字…[详细]
小学生数学题目:农民伯伯跑运输8个月收入20万元,需要缴纳过路费368万元,请问该农民的纯利润是多少?
解答:20 - 368= -348万
疑问:勤劳能致富吗?辛苦8个月亏欠过路费348万?
新闻的亮点在于一组数据: 时间:8个月,240天,5760小时 盈利:20多万元 过路费:368万元 亏本费:348万
每天需交过路费:3680000/240=15333元
每天每辆车交过路费:15333/2=7666元
每天跑车次数:2361/240=9.8次(10次)
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收费0.45元
该农民跑车里程数:3680000/0.45=8177777公里
该农民每天跑车里程数:8177777÷240=34074公里
该农民每小时跑车里程数:8177777÷5760=1419公里
每辆车平均时速:1419÷2=709.5公里/小时
请问这是一条神马样的公路?一天需要缴纳过路费15333元,黄金大道? 请问这是一个神马样的农民?一天奔跑34074公里! 请问这是一辆神马样的货车?每小时奔驰709.5公里! 问:世界上最快的交通工具是什么? 答:世界上最快的交通工具是河南拉沙车…[详细]
鲁山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庭审后回应,法院经审理,认定时军锋犯罪数额为49.23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机关的指控是正确的。涉案车辆标明的核定装载量是25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发现车辆超载时,应要求运输方卸载。因此,定罪的数额应按25吨通行费计算,超载加收的通行费具有一定的惩罚性,不应认定为犯罪数额…[详细]
从法院的实际操作的过程来看,尽管我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方法,来防止这种冤假错案的发生,但是应该完全杜绝这种错案的发生,其实是不太可能的。在这个意义上,那么如何正确地去面对那些错案,是影射,是公开,是坦诚地去面对,我觉得这个可能会影响到公信力,往往坦诚地、真诚地去面对这种错误,并且及时地纠正,还正义以他本来的状态,反而可以强化司法的公信力…[详细]
天价过路费血淋淋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你爸是李刚,你就可以撞死人也不用偿命;你爸是农民,那逃过路费就会逃出无期徒刑。违法收费是无关紧要的,违法逃费将付出生命的代价。即使这样所获得的利润,恐怕还不如李刚同志一年的收入高。勤劳根本无法致富,这是中国的事实,也是中国的耻辱…[详细]
天价过路费案或许随着时建锋“不上诉”的表态而尘埃落定了。但司法调查如何避免受到权力、财富垄断集团的干扰,草率的司法判决如何避免对公民形成二次伤害,如何能让如时建锋这样的普通民众,能从类似于高速公路这样的基础建设设施中获益,而不是因此背上沉重的负累……这些疑问,却依然没能随着这一纸判决书而尘埃落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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