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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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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换物业:在招聘新的物管公司之前,应与原任物管公司签署一个备忘录:如果原任物管公司中标,则由它继续执行园区的管理工作,如果原任物管公司落选,则须与新任物管公司顺利完成交接工作,否则予以处罚。如果业主管委会手中握有这样的备忘录,就会非常有利,也为日后的法院判案提供了依据。

北京一小区更换物业起纠纷

近日,一篇题为《发生在我身边的...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辩律师
不得拖欠物业费为由停水电昨天,《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同时废止《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详细]
解读新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今天出台 10月1日施行 业主大会成立前不用缴物业费 今天上午,经过数年酝酿、几经易...[详细]
入住超5% 申请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成立困难是许多小区面临的问题。目前,北京市仅20%的住宅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今天公布的《北京市物业...[详细]
家中被盗业主状告物业索赔本报讯 (记者 王纳)居住在南山区某花园的赵女士家被盗,她状告物业管理公司索赔,而物管却反驳称,服务费...[详细]
物业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作为业主,在物业合同中,如果存在一些“霸王条款”,那么您可一定要谨慎了,不能轻易签下这些霸王条款。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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