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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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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对于起诉是否必须受理?

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辩律师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事项行政诉讼法第11条正面规定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完整的受案范围还包括限制性排除的规定。一、法律明确规定不...[详细]
对行政诉讼再审案件的处理1、人民法院对经过再审案件的审理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有两种...[详细]
公告,属于行政诉讼受理?公告,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做法不尽相同。有些法院予以受理,有些不...[详细]
行政诉讼受理的概念行政诉讼的受理,是指人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决定立案审查...[详细]
工商行政诉讼的受理(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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