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共4条
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
·破产类型(4条)
·破产申请(2条)
·破产管理人(5条)
·债权人会议(4条)
·破产债权(14条)
·破产债务(3条)
·破产财产(8条)
·破产优先权(0条)
·破产和解(9条)
·破产重整(4条)
·破产宣告(4条)
·破产清算(20条)
·职工安置(1条)
·其他破产常识(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