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产问题,拔打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房产律师  >  房产资讯  >  卖房人拖延过户,房屋过户是否受两年诉讼时效限制?

卖房人拖延过户,房屋过户是否受两年诉讼时效限制?

此文章帮助了1909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卖房人拖延过户

甲方于2013年1月将一套自有住房转让给乙方,合同约定于2013年2月交房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2013年3月,乙方付了房款并实际入住,但直到2015年1月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且拖延至今。如果乙方现在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按照新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是否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房屋过户是否受两年诉讼时效限制

新的《物权法》在我国民事立法中首次确立了物权保护制度,这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是,对于物权保护和诉讼时效规定的关系问题,在本次《物权法》修订中最终没有涉及。有资料显示,在《物权法》的讨论稿中,曾出现过物权请求权和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但最终被删除。将来民法典的修订,将可能重新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对房屋的占有,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即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因此,乙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应当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房产纠纷关乎整个家庭的幸福,多了解房产有关的法律常识,以便做到可以避免或者化解法律风险,既可以使自己避免受到经济损失,也可以缓解家庭和社会的矛盾。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房产纠纷流程

只有大律师才能影响诉讼结果
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当事人为了节省一些费用,约定数年后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延后办理过户的做法看似有利,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不再按协议约定时间办理房屋过户,买方会因无法证明房屋权属后悔莫及。因此,我们不提倡用这种"省钱"方法,切勿因小失大。
如果您遇到房产问题,可以拔打免费房产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房产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房产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房产纠纷案件实务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甲5号院1号楼白云时代大厦A座14层

房产相关咨询

北京房产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房产法律咨询服务。

房产相关合同

房产相关文书

法邦房产律师为您提供房产纠纷法律资讯、新房地产法资讯、房产热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房产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房产法律咨询